联动护航,人身安全保护令筑起"防护墙"
2026-10-23 09:31:27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湖南法治报 | 编辑:伏志勇 | 作者: | 点击量:5141         

湖南法治报讯(通讯员 周涵翊)

案情回顾

近日,湘潭县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,申请人称与被申请人恋爱分手后,被申请人多次通过各类方式对其进行纠缠、骚扰、施压,严重干扰个人生活、造成心理恐慌,人身安全存在现实危险,遂向法院申请司法保护。

案件审理过程中,承办法官全面核查报警记录、聊天记录及在案全部证据,同时询问被申请人具体情况做好谈话记录。

经审查认定:现有证据能够充分证实被申请人存在持续性骚扰、纠缠、滋扰行为,该类行为已严重影响申请人正常生活,致使申请人处于不安、恐惧状态,符合面临人身安全现实危险的法定情形,依法应当予以司法干预、禁止不法滋扰行为。为避免损害持续扩大,依法快速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。

规范送达 

闭环守护

为杜绝风险隐患、构建全方位联动监护体系,本案除了向当事人送达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书外,法院依法同步将裁定书送达被申请人户籍地派出所、经常居住地派出所及户籍地村民委员会,明确各单位协助监督、联动管控职责。

法院告知相关单位,将持续跟进本案履行情况,一旦发现被申请人存在违反禁令、再次骚扰纠缠申请人的行为,可第一时间固定证据、介入处置、联动反馈,坚决防止危险升级、反复滋扰,确保保护令落地见效、保护力度不打折扣。

释法说理

家暴不止拳脚,骚扰亦是侵害。根据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,经常性跟踪、骚扰、纠缠、恐吓、辱骂滋扰等行为,均属于家庭暴力范畴,属于人身安全保护令规制对象。

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设立初衷重在事前预防、提前阻断,是人民法院制止家暴、防范风险、保护受害人人身权益的特殊民事司法救济制度,具有预防、制止、震慑三重作用,无需以发生严重暴力后果为申请前提。

湘潭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“预防优先、保护前置、联动共治”原则,不仅严厉惩戒显性暴力伤害行为,更主动规制隐性滋扰、纠缠、骚扰行为,通过精准司法裁定、规范送达流程、基层联动监督,织密人身权益司法保护网,切实守护人民群众生活安宁与人身安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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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湖南法治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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